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🦎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🏬)出解决措施。 (✝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🏬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💼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🛍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🍀)研(🤨)院所、医(😵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✂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🍐)新(⬛)药投资规模(🕕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🛢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📗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🤥)指导。医保(🚼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💳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🚇) 在(🔆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💽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📞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🍧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🚉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🍁)医保局(🤗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🥃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🧞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🛄)备(🦋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💾)者合理用(🚿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📧)数量、药占比等(🧗)为由影响创(♿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🍹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🌻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🚿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😽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📢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🐾)公共卫生事(🍅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🥙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🚡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🔳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🔐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🔒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🐂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🥣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♍)者。” 中(🆚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💈)是“强(🍙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😔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🤚)以用的(😎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