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😼)家(🐷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👰)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🏩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🔘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⏭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➰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🏄)件提到要依(🚹)托(🛬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🚟)谱、临(🚍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👂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🤱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🚩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⛅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👭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🦑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🚿)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🤛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🍒)新药物研发(🥖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🚶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🤵),推动药物研发(🔄)相关任(🐶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👲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👝)录,创新药(🎙)也常卡在医院(🚓)“进门”环节(📦)。国家(🥜)医(🔶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💜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😢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🥊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🦇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👆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🏏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🎃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😧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❕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🤣)者获(🤗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💈)医保局医药服(🗃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🌽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😤)。该目录将明(📧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🍙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🤦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🔉)、商保创新(🍞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🤱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🏓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🎦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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