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🎄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👹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🎟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🌀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🥄)措(❎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🏧)用(🍵)于(👨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🥐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⏸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🐒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👴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➕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🎓)研发提供(🤶)稳定的长期投(🎯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💼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🆕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👰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🔪)研发相关任务(🈹)落地实施并完(🔰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🕗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📆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🔵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🍲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🍠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💙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🖊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🎾)化基(📊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📧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🚓)卫生事件等特(🛄)殊情况必(🚎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🕣)的可行路径。 (🚪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🔶)大亮点(🐕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✨)险(😋)创新药品目录(✝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😅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🖌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🚡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🌘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❓)步。该目录将(✒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⏯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⭕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🔒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👈)步调整(🗺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🍒)或同时申(💃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🔫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👞)在这里,所(🎽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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