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🎨)持创新药高质量(📌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🍫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🎧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👩)归集和分(💉)析(🏅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📞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📻)发提(🧦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📩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🏷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🌗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♿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🖨)给予点对点(👒)政策指(😴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😇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🐴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🚧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🚩)重大传染(📹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🤩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🧘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🐄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🚲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🌌)医(🦓)疗机构。 (🌼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🐿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🎥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🎗)益。 此外,不(💎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🐩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📕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💴)的限(🦗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🦎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🔞)公共卫(🥫)生事(🙎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🗽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⏪)本医(🔢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🕵)现场,国(🐺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🔷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😲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🍦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🕷)目录(🤣)与医保目(🔹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🍐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🆙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🏢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📩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🔟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🐜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🃏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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