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🆎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😙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🍟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❣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👸)研院所、医疗(🕜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🥒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🐳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🕋)业健康(🐢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🚣)育(🐴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🀄)的创新(📐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🌉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😖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🌃)童(🎵)用药、罕见病等(👊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🕷)施并完善(❤)多部门(🐮)联动的支(💶)持(🥎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👌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🏭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🌂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😫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✖)时调整药品(🍯)配备或设(💮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🛫),不得以(🙏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🛡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🍡)可不(🌧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🚟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🍈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🗡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🌶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🌽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💹)健康(🚴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📗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💳)入创新(💢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🔨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😅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💆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🛁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🏆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🥇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💳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🏔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🕴)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🈸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🏌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🕝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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