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🆑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🕎)》(以下(😆)简称《若干(🍾)措施(💳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⛎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🤰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😳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🈷)数据产品(💀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🕶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🚒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🎾)保(🈂)险扩大创(🕳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🎩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📲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🚖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🚋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🙊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🙈)围等开展交流(🛀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🔣)提到(🚨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💘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➕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📲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👈)机制。 此前,即(🧒)使进了医保(⛰)目录,创(📯)新(🎉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🍰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🖇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🤺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🐬)调整药品(📞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🎤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🌑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👏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🐌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🕚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☕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🍒)新药纳入医(🦕)保目录(➿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🍗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🍬)险创新药(🐶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🔥)务管理司司(🚝)长(🐭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💤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🎂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🥁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🤷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🧙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🌹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🈵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🏹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🐧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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