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😐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⛩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😏)新药企发展(🌡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⛪)院难”“支付难(🔔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📡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👌)药需求等数(🍼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🏭)适配创新药(📫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🏰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🌯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🌻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🗓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🛩)请获得国家(📰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💽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🔴)参照药、支(📺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🤡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🌅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☝)病、高发重大(🎛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🐮)落地(🆚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🛸)联动的(🏖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🏻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🤰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🍶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💮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🍯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🐁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💃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🥛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🏔)况必需(🚎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🍅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📈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🏕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📮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🍔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🤬)层次用药保障(🕝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🏺)保(🤱)承受(👺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🕵)实现商保创(🐒)新药目录与医保(🐊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🎤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🌚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🔱)保,并(🍑)不是“强(💂)制”。国家医(🏭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😷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🏬)行为,市场(🔱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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