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🔒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🏁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😝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🎶)健康注意(🛡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⏹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🔳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📼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🌺)持医(🔇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Ⓜ)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🍤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🤖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📥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💌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💸)大创(🔝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🐡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🚟)资,培育(🐕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👸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📌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🤨)可围(🕹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⛰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🐨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🎏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🕓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🌟)新药也常卡在医(🆑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✳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❤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📬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😩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🎢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🗣) 此外,不得以医(🛢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🌈)目录内谈判药品(🌭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🍽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🍝)一通用(📦)名药品只能有(🤡)两个规格的限(🚛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🎲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🌌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🏞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💪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🛶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🦉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📍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👛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🎚) 黄心宇(👾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🥁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🍣)会(🈵)现场获(😠)悉,商保创(🎛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👴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🍯)在这(🎋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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