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😔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🚂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🏞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🖊)解决措施(🍠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🥑)来(🚅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⏰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👒)适配创新(🧠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🛌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😃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🗓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🚑)件提出,上(🌽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💎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🏨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🙅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🌾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🔲)域,推动药(🔱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⏮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😋)。 此前(🖥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🧜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🚾) 此外(🐚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🥔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⭐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🗂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👓)规格(🍞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🤸)目录。在坚(🐸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💦),按程序将符合条(⛏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🔈)特殊(👘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🎑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🚷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🎪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👣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💧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🛡)保创新(😢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🐾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➡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🔌)。” (📒)黄心宇进一步(🥫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🐐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🐙)业可以自(😖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😋)新(🕟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🍷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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