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❄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🌥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😻)关心的创(🗻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🥞)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😏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🎁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🌑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🌃)方向、布局研发(🗼)管(💋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🎸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🐜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🙂)新药(🤫),企业可同(🌝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📩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🔢)录(♍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🚴)付范(🛵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🍀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👳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🤸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🥗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📶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🔏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😜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🚕)购绿(🤓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🧢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🗂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🚽)录(📵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😔) 《若干措(🔵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🎹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🚒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😦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🚞))。重点(♐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🕦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⛴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🤙)承受力的(⚓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🗒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⛅)入医保药品(🔧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💮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📊)布(🈯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🔯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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