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🌁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🎖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📓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⬇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🥄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🚾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🎧)励(🥣)商(🏌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🦓)创(🛁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🚮)资,培育(❓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🈹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👮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👁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🌯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🌶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🎯)流。 在(🥀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💵)专门(🌩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📢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〰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🎆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♊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🛤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🚌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🐼)需(🦔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🍣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🛰)只(♓)能有(🌰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💘)序(♍)将符合条(🌙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💴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➡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📻)的(🕤)一大亮(👘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🍊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🤣)显著(🎄)且超出基(📇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💴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🖊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🦎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🙅)新药提(💫)供新支付(🎀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🐧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🥣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🍂)关负责人表(🍵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🔥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🎆)以用的是推荐(🎺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📅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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