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📧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❗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💥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👱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🙄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🍤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🏕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🙇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🌿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🍚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🤫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✊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🧖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👯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🌿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😫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🚞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👕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🌳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🔶)务是推(🦍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💖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😴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📵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🚦)求和患者合(💮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🙉)等为由影(✴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😀)谈(🥘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😏)不受“一品两规(⛩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😰)只能有两个规(❤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👪)。应对重(🚪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👂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🗜) 另外,此(🎑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🔼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🎑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📘)获(㊗)益(😀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🔉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🏆)示,“商(🌗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🤥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🍫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🐓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🧙) (🔳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💜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🔰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🌜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🌍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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