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🌒)干措(🍡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🐞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🚋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🚎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💑)数据归集和分析(🈷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🍡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🛡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🧢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😢)件提出,鼓励商(🌪)业健康保险扩(😆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⏳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✋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⏳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🌷)管部门(🔣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💊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🏴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🚨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🔽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🕞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😓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🍸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🎓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⛱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📆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🖇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🈯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🐠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🚶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🕚)制(🏚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🖐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🔫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⤵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📳)入创新(🧚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📡)大、患者(🏰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🎒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☔)服务(🏑)管理司(🏢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🕛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📋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🛐)医保保(🐎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🦆)渠道。” 黄(📥)心宇进一(🚀)步表(💇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🔙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👬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💪)人表示,“因为(🧟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🗺)应该(🗯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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