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🅿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🤾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🚒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😣)施。 《若干(🐅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🤴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🍂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❇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🌄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🐭) 另外,文(🚮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👶)新药,企业可(🐬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🐁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🏆)涉及(🌏)的主规格、参照(♐)药(👿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🐘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🚕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😹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🐞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🦁) 此(🎟)前,即使进了医(🏌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🐄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🍎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💮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🧞)通用名药(😦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⛰)。在坚持“保基(📠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💹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🐑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🖨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⚪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🌿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🛀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📷)多层次用(🌉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📠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👳)承受(🐧)力(🥑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🐯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📸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🧦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💆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🏟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😏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🌱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🍘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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