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🗨)《支持(😇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🛑)》)对外发(📈)布。中新健康(🌂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🏿)”,文件都一一(🍛)给出(🍟)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💦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🌗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🤥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🛠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🕒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🛹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📮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💬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😃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📠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📉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😂)录准入涉及的主(✖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➡)动创新药研发(🤷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🚿)大传染病、(😺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🥉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🤠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📮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🌚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🗨)。 《若干措施(🍜)》提出(🧔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🍞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🐇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🚱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🤺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🚌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🐞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🥇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🍺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💳)创新(🎰)药,可商(🦋)有关部门(🆑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🔣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💫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🦈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💽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🦕)创新药(🐁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🙌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📻)创新药目录与(🎛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🤵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🥎)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🕦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💎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📯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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